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名额限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人
本科插班生 3人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开设俄语的普通高级中学、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开设俄语专业的131所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本科为非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
(2)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申报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培训地点及培训时间建议按系统提示要求选择。若已被确
定留学候选人,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其中,中学俄语教师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中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具体可查看《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派指南》(附件1)。
六、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俄罗斯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人选的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者填报《德州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德州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及《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材料经学院相关负责人初审后,附件2、附件3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6日17:00前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厚德楼1303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以及附件4要求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3953814614@163.com,逾期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2.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学生处与相关学院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选出优秀学生,确定预选学生名单。
3.面试通过的学生,于2025年11月10-17日1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相关电子材料于11月17日前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至山东省教育厅。
3.申请人在2026年1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井老师 电话:810632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1月4日